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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1-09 14:19
  •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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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系统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市社直属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并与《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系统财务数据编报和管理的通知》(浙供合发〔201933号)规定的报表合并口径范围和要求一致,具体有:

1.社有企业,指供销社投资建办的全资及控股企业;

2.基层供销社,指股权结构符合供销社全资及控股要求的基层供销社。

二、报表种类

2019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有:

(一)封面表;

(二)资产负债表;

(三)利润表;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五)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六)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七)基本情况表;

(八)人力资源情况表;

(九)供销合作社企业补充指标表;

(十)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

(十一)2019年浙江省供销社系统会计决算财务附表。

三、填报要求

(一)规范做好汇总合并报表。请各单位按照决算报表种类做好组织填报工作,在编制会计决算报告过程中,要严格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各填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浙供合发〔201933号规定的报表编制方法和有关要求,规范做好合并财务报表等工作。

(二)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决算资料。2019年度决算报告电子版(完整的11张报表)、2019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电子版,请各单位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报表管理系统”,在123日前完成报送,报送金额单位为“万元”。书面的决算报告(完整的11张报表)请各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签章后,在220日前报送市社财会处。

联系人:傅佳敏,电话:88685759

 

 

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