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系统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浙供合办发〔2020〕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供销合作社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和拥有控制权的参股企业;
(二)基层供销社,指股权结构符合供销社全资及控股要求的基层供销社;
(三)上述1—2类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出资企业及其子公司。
二、报表种类
2020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有:
(一)封面表;
(二)资产负债表;
(三)利润表;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五)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六)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七)基本情况表;
(八)人力资源情况表;
(九)供销合作社补充指标表;
(十)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
(十一)2020年浙江省供销社系统会计决算财务附表。
报表样式详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市社网站下载。
三、填报要求
(一)规范决算报告编报。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范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认真组织决算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合并)等工作。要总结以前年度决算工作中的经验,加强财务数据审核力度,确保会计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二)做好年度财务分析。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决算数据,结合实际情况,对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分类分层开展年度财务分析。通过分析主要行业发展态势、经济效益变化和重大经营事项影响等方面,全面客观反映年度经营成果和运营情况,并客观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措施建议。
(三)及时报送数据、报告。直属各单位通过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报表网络信息系统”填报决算数据,报送金额单位为“万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报送。决算报告中的表(十一)“2020年浙江省供销社系统会计决算财务附表”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电子版请上传至省社社有资产管理系统。书面的决算报告(完整的11张报表)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各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签章后,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送至市社财会处。
联系人:傅佳敏,联系电话:88685759。
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