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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11月份工作安排

  • 发布日期:2021-11-11 11:42
  •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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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董友庆同志主持召开月度工作会议。市社领导及调研员吕永江、莫骄、陆应华、魏金钢、杨军等同志出席会议。市社中层干部,为农服务中心、农资公司、市场公司、粮批市场、电商公司、染料市场、百越盛公司、鉴湖社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按照省委、市委部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展供销社清廉社企“八大行动”。(政治处、机关党委负责)

2.抓好“三位一体”农合联示范市创建。重点抓好产业农合联资源整合、功能提升,探索产业农合联创新运作,发展融文化。做好产业农合联、现代农业综合中心等项目省级验收;开展示范市创建督查;继续推进绍兴市农合联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到12月完成建设并启用。(合经处牵头,各处室配合)继续做好农资公司收购后相关制度调整、人员招聘、冬季农资储备等工作。(农资公司负责)

3.继续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地走访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完成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乡镇再生资源站点建设任务。(业管处负责)

4.推动系统数字化改革。加快提升数字农合联整体覆盖面,完善平台基础信息数据,11月底完成市及县数字农合联上线,并做好省级验收工作;继续推进数字再生资源平台建设,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建设,做好民生实事智慧地图信息采集填报工作。(各处室、为农服务中心负责)

5.继续推进“提升三大标准、组织四项调研”活动,以为重点项目的落地落实提供可操作性的方案为标准,到11月底完成四项调研。(政治处、财会处、业管处、合经处牵头,相关处室及下属单位配合)

6.继续开展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拟订社有资产授权运营权责清单,开展社有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检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规范社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行为,研究起草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财会处、资管处负责)

7.巩固和拓展市场公司业务。重点做好市场新一轮招租工作,做到准备工作充分、市场调研充分,确保招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完善镜湖2个新市场的运行,优化净菜配送项目。深化巩固粮批市场“五化改造”成果,开展粮检站资质扩项申报认证工作。抓好电商提档升级,持续推进“政采云”832平台建设,优化机关超市运营,做好“双十一”促销工作。(市场公司、粮批市场、电商公司负责)  

8.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一是接受考核准备,做好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省社综合业绩考评迎考准备工作;二是组织考核准备,抓好“三位一体”农合联示范市创建任务考核、区县(市)供销社综合业绩考评、乡村振兴专项考核、社有企业年度任务清单考核的组织准备工作。(各处室负责)

9.对照工作清单,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思路谋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信息报送、制度建设等工作。(各处室、下属单位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通过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添信心、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

二要强调创新争优。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争取圆满完成。要提前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并按项目化、指标化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方面,供销社内部要相互配合,形成较好的工作氛围,对涉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建立专班,举全社之力,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协作,既要主动配合其他单位,也要借势借力,积极争取其他单位的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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