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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专刊三

  • 发布日期:2015-05-12 16:55
  •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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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近日,绍兴市社机关组织集中学习,会议由市社纪委书记徐守仁主持,市社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社副主任张兴昌介绍了前期参加市委党校进修班的情况,并以《新常态下,运用系统思维推进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体系建设的思考》为题上了一堂党课,现将讲话摘要专题刊发,供学习交流。

 

新常态下——运用系统思维推进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

体系建设的思考(摘要)

(市社副主任  张兴昌)

    供销社系统是一个老系统、老组织,与共和国同时产生,辉煌于计划经济时代。中央11号文件指出:“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供销社系统历经多次变革,要在新时期成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生力军,必须着眼于自身改革,积极推进自身组织体系建设,使供销社组织适应并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

  一、进一步明确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宗旨。11号文件已经明确“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供销社一直处在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行使政府授予的某些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等;同时,又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与“三农”结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联结城乡市场。当前,中央11号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宗旨,为全面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要注重发挥供销社的独特优势,努力做政府服务“三农”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做政府帮助农民实现自身利益的特殊载体,做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中坚力量,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进一步坚持立足服务“三农”方向。作为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系统的根在农村,与农为伴,为农服务。实践表明,供销社只有在为农服务中才能发展壮大。中国的农业走向现代化,实现“二次飞跃”需要生产的专业化、销售渠道的畅通化和农民融资的便利化来支撑。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农业合作融合“升级”,是中国农业“二次飞跃”的关键。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就是供销社推动综合改革的根本动力和发展方向。 一方面,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就是要把原有的组织体系建成为农服务的主平台和生力军。2014年,中央就明确提出:要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另一方面,供销社的综合改革既不能偏离、更不能脱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特色。要进一步强化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更好地与农民建立起牢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在组织上、经济上、服务上与农民形成更加紧密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三、进一步推进自身组织体系建设。要在新时期成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生力军,必须着眼于自身改革,积极推进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使供销社组织适应并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一是 供销社综合改革首先要解决历史欠账。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供销社自身也有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功能定位不够清晰,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供销社履行为农服务职能的拦路虎、拌脚石。因此,我们必须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这些根本性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在组织架构、内部机构设置、日常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扩大服务功能,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建立集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为一体,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经济组织特性的体制机制。二是积极稳妥推行综合改革试点。去年我省开展了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革试点,我们绍兴市的上虞区和诸暨市列入全省6个县级改革试点。从目前改革试点情况看,两地积极推动供销社自身组织体系建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自身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一些改革事项已取得重大突破。涉农的资源得到了初步整合,为农服务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这次改革还进行了大胆创新,推行了县、镇、村“三级”服务功能、信息技术、流通金融等的大整合,成立了大农联合会,乡镇农合联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发挥“三位一体”作用。“三位一体”,既是三类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三位一体,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三位一体,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三位一体。我市的“三位一体”的试点实践,就是通过促进“三位一体”发展、规范与改革,加强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联合与整合,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流通与科技体制改革,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使农村金融、流通、科技三重合作功能,贯穿县、乡、村三级合作经济体系,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这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一种新的形式,是代表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一个新生事物。这一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在坚持和稳定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创造了新的形式,提升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层次和能力,加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薄弱环节,为家庭生产经营进一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开辟了新的空间。可以说,是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一个创新。

  四、进一步建立了服务“三农”的工作着力点。服务“三农”,对党委、政府来讲,需要供销社承担起发展农村服务业的任务,发挥好为农服务的功能,而供销社自身基础和优势在于农资、日常生活用品等农村流通服务业,但从现在这个要求来看,搞好这些还不够,必须通过改革,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拓展和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供销社的优势在于具有完善的基层体系,能贴近农民,了解农民,只有把供销社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才能真心实意地为农服务、才能永恒的发展,才能让农民找回对供销社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供销社为农服务与自我发展的有机统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可以说,供销社系统前途一片光明,但要实现既定目标需要全体供销人付出艰苦的努力,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多年发展积累的传统优势,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找准突破口,在组织体系和经营机制上推动改革实践,激发供销系统发展活力,从而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