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基层“三位一体”改革,规范产业农合联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以产业农合联为纽带,推动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覆盖面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的工作格局。
二、起草依据
《浙江省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新建产业农合联的评审认定。
(二)产业农合联星级申报和评定。
(三)评价标准
产业农合联四星级、三星级评价指标及分值参照本办法附件,五星级评价根据《浙江省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执行。
1.全市产业农合联新建评审认定以及星级申报评定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执行;
2.各市县农合联执委会要加大对三星级以上产业农合联运营管理的政策扶持力度,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分等次争取优惠政策或补助奖励,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促进产业农合联提档升级;
3.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评价工作纳入市对县综合业绩考核,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四)产业农合联评价指标及分值
四、印发和实施
本办法由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印发,自2022年10月18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解读人:周晓东